火灾沿建筑外墙蔓延是火灾蔓延最主要的途径之一,规范中由于不同构件设置的要求不同又很容易记混。下面我们来总结一下建筑外墙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及其设置要求。
一、防止火灾竖向蔓延的措施
1、实体墙
下层窗顶到上层窗台之间的墙称为实体墙。实体墙在建筑消防设计上具有特殊意义,建筑防火规范规定上下层开口之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.2m的实体墙;当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,上、下层开口之间的实体墙高度不应小于0.8m。实体墙应为不燃性墙体,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该建筑耐火等级要求的外墙耐火极限。
2、玻璃幕墙
目前,建筑中采用落地窗,上、下层之间不设置实体墙的现象比较普遍,一旦发生火灾,易导致火灾通过外墙上的开口在水平和竖直方向上蔓延。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根据实际情况当上、下层开口之间设置实体墙确有困难时,可设置防火玻璃墙。
注意:由图示可知,设置玻璃幕墙也应满足玻璃幕墙与楼板之和的高度不应低于1.2m,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或系统时高度不应低于0.8m。玻璃幕墙的耐火隔热性和耐火极限没有要求,但耐火完整性要求高层建筑应≥1.0h,多层建筑应≥0.5h。其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玻璃的耐火完整性。
3、防火挑檐
主要用于上下方均设有门窗洞口地方的竖向防火分隔,以达到阻止火势上窜蔓延的目的。一般采用宽度不小于1米的不燃材料制作。防火挑檐的长度不应小于上层或下层开口的宽度(取大值)。
注意:防火挑檐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相应耐火等级建筑外墙的要求。
二、防止火灾横向蔓延的措施
对于建筑外墙设置的防止火灾横向蔓延的措施,主要分两种情况:
1、建筑外墙为难燃性或可燃性墙体,防火墙应凸出墙的外表面0.4m以上,且防火墙两侧的外墙均应为宽度均不小于2.0m的不燃性墙体,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外墙的耐火极限。该防火形式可记为隔板+不燃墙体。
2、建筑外墙为不燃性墙体,防火墙可不凸出墙的外表面。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、窗、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.0m;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,该距离不限。
对于住宅建筑还可以通过设置防火隔板进行住户间的分隔,住宅建筑外墙上相邻户开口之间的墙体宽度不应小于1.0m。
小于1.0m时,应在开口之间设置突出外墙不小于0.6m防火隔板。
注意:防火隔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该建筑耐火等级要求的外墙耐火极限。三、拓展知识:
到这里建筑外墙上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已经讲完了,但有一处挑檐大家经常跟上面讲到的防火挑檐混淆,那就是高层建筑在首层安全出口上方设置的防护挑檐。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5.5.7高层建筑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,应设置挑出宽度不小于1.0m的防护挑檐。
该挑檐近设置在高层建筑的首层安全出口上方,作为安全出口防止高空坠物导致伤人的防护措施,不具有任何防火功能,对其耐火极限也没有要求,请大家注意区分。